作品著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商标业务 > 作品著作
 
美术作品登记是指美术作品创作者依法对其创作的作品申请登记。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造型的艺术作品。
 
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所需资料:
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点击下载《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选择其中一项):
企业法人单位申请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并盖公章;
事业法人单位申请的,提交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并盖公章;
社团法人单位申请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并盖公章;
法人证明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申请的,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自然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3、美术作品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4、美术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