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资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商标资讯
商标注册全类有什么坏处吗?

    前段时间珠海有一个公司,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原因是因为这家公司两天内花费超过五百万注册了上万个商标。

这种多个不同商标在相关类别上注册的行为,让人联想起了商标圈里常见的一种更常见“壕”操作,那就是传说中的“全类注册”。如果"全类注册"申请获得商标局核准,申请人将对同一个商标在45个类别上享有商标专用权。

    但是这种全类商标也并非想象中那么好,其实也有一些坏处。

1、类别可能相克

我们打个比方,如商标注册了食品类的,同时又注册了“有毒原料”等类别,起到相克作用,反而对商标造成反面影响。

2、成本太高

商标是按件收费,注册45个商标的费用要远远高于注册几个商标的费用。而且同时商标注册一定存在风险,因此,在注册过程中极有可能碰到驳回复审、异议答辩、异议复审、撤三、撤三复审、争议、争议答辩等等情形。其中花费的人力物力十分巨大。

3、维护成本高

全类注册相当于一次至少提交45份申请(申请的商标超过1个则数量翻1倍),而45个商标审查未必同一个商标审查员负责,再加上提交的时间顺序不同,即使全部获权,最后获权时间也可能不同,那么在商标续展时就会十分的麻烦,可能会导致遗漏。

4、隐患较多

注册的全类商标不一定全部都在企业的行业范围内,一些商品或服务类别,是企业在未来也不会涉足的领域。这就很容易埋下商标使用的隐患。别人想在某一个类别上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话,可能会对你注册成功但没有使用的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的请求。而假如这个类别的商标你的的确确连续三年没有使用的话,那么这个商标还是极有可能被撤销的。

    说了这么多,全类商标虽然豪气,但是还是不鼓励的,商标注册应该根据企业发展方向,况且有些偏僻的类别,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实际上也没有特别大的注册必要性,因此关于全类别注册,也需要慎重考虑,三思而后行。